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字[2009]63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0]82号)、山西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字[2012]53号)、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2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教育厅管理的全额和差额补贴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院领导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17名。为保证招聘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录用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学院统一管理与院内用人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录用岗位及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发[2013]17号文件批准的计划,2013年学院人员招聘录用计划为17个。其中:专业技术教师岗位计划10个,管理岗位计划7个。其中,专业技术教师岗位财务管理及保险学2个岗位用于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录用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应聘者须为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应兼有学历及学位。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录用程序
(一)制定招聘录用工作方案
制定学院2013年招聘录用工作方案,经省教育厅和省人社厅批准后执行。
(二)发布招聘信息
2013年招聘录用计划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和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时间为18个工作日。公告时间及现场报名时间见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表见附件2。
(2)报名时间:2个工作日。
(3)报名地点:太原市小店区民航南路26号学院勤政楼三楼人事处。联系人:余老师、郝老师。
(4)报名范围:每位报考人员在报考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中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上3种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审核认定书、其它相关证明及近期正面免冠红底2寸相片3张。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资格确认:由学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在学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3)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的相关要求
报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须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2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期为期2年的,参加2011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报名时须凭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负责组织实施上述计划项目的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
(4)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时,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如该岗位拟招聘数减少到1名时,比例仍不达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的时间在学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
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时事政治、职业道德、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与基本能力。
3、成绩计算
笔试科目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形式,合格线为60分。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分别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可共同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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